安徽宣城:恢复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保底可贷35万元
安徽省宣城市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出,恢复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在外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并且本人(或配偶)户籍或工作地在本市的,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与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保底额。45周岁以下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首次或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保底可贷35万元。 来源为金融界的作品,均为版权作品,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任何媒体转载,否则视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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